這是發生在嚕啦啦97年送舊活動的前一晚,530號。我相信這一天是良辰吉日,這天的活動包含了:系友座談會、系上送舊餐宴、嚕啦啦送舊活演日、燈音研習工人會議(薪傳活動前一夜),真是讓我取捨萬分

20:30。開完了學校燈音會議。原本打算在會議結束後立即下山和我的嚕啦啦同期會合準備送舊活動,卻因為半路下起一場豪大雨,讓我不得不先回宿舍重整裝備。

我的龜包(服務員的迷彩雙肩背包,因背起來像烏龜殼而得名)內的裝備和貴重器材(我的DV和三腳架)幸好都有事先防潮,又是穿著雨衣騎機車(我暱稱她為小白,取自於我國中小飼養了5年、有混到狐狸犬的米克斯犬)回來的,所以我的下半身--牛仔褲和球鞋--全濕。雖然我有第二件(也是最後一件)牛仔褲,卻只有一雙球鞋,於是我拼死拼活花了近一個小時才把鞋子吹乾。

2130。由於這場豪大雨絲毫沒有想自我了斷或矮小化的樣子,所以我改變了我的出門裝備:牛仔褲防潮好收進龜包,拿出思考很久後決定不帶的兩截式雨衣、急救包和原本預計在隔天要拍照用的白襯衫、黑長褲和黑皮鞋(我私心地以為隔天沒法拍照了,所以就對不起啦);已經吹乾的球鞋、三腳架和雨傘重新防潮好裝在救國團的帆布袋,並置於機車腳座上(長長的三腳架和雨傘讓我很難騎= =);上半身穿著嚕啦啦營隊穿的黃色排汗衫工作服,下半身改為米白及膝短褲和藍色涼鞋(這讓我想起去年暑假在頭城農場帶的鄉土體驗營),背上龜包後穿上黃綠相間小飛俠式披風雨衣,騎上我的小白--銀色光陽SA25GM,扣好易開罐式黑色安全帽(請想像一下…),非常豪邁地()下山去囉~!出發時間是21:50

下山路上是坡道連連、轉角彎彎、積水片片、水花四濺。

下雨天、就是喝酒天~在陽明山、就是要、溯、溪~

晚上出門是夜衝、下雨開車變泛舟、改騎機車叫「雨聰」。

一路上一邊騎著我的小白,一邊思考著我在送舊活動要表演的相聲題材,安穩地抵達山腳。

22:20,比平常晚了10分鐘到山下。在下雨天的晚上騎山路還是要先注意安全啦~(我愛小白)。評量了一下還在下著小雨的夜空,決定以這身裝扮繼續騎到位於台北車站旁館前路的救國團中國青年服務社( ?!)。雖然還不曾直接騎車到那兒過,不過相信以我的聰明才智,一定可以找到那嚇死人不長命、充滿單行道和禁止進入標示牌、四車道單行道的館前路進入處。

在承德路上一路南下騎…(噢、我不敢飆啦~!)向火車站。重點來了。快接近民權西路與承德路的十字路口時,紅綠燈正好變身成為短暫的黃燈小惡魔。我的小白以時速50的車速前進,而我正思考著這時算不算是緊急煞車?說遲時那時快,一台在我左後方的雙載機車以一隻公小鼠看到30公尺外有一群發情母小鼠的速度瞬間右轉。

這一刻,任何一句言語都顯得軟弱而無力。雙載機車與一台銀色機車側面相撞,那一秒的世界,就像是以静音模式觀賞在秋風中緩緩落下的枯葉,唯美且脆弱。

真不敢相信這一幕居然就這樣發生在我眼前,沒有絲毫的心理準備等待它發生,更在我還來不及反應過來就結束了。前一秒的我還看著民權西路對面的承德路路牌,這一刻我已經在地面以左側滑行。

和去年拔掉灑水器時的反應不同,在與地面的摩擦力成為零之後,我立刻從地面扶起了我的銀色小白,瘸著左腳撿起我的帆布袋和裝備,攙起我那已經熄火的小白(我的小白),以當時允許的狀況全速走向距離最短的人行道。

雙載機車已不知去向,連尾燈的餘暉都不忍留下;身後的車龍已開始移動並發出隆隆聲響。大雨依然下著,處在天橋下的人行道恰好能擋住無情的雨水。我忍住左半身的刺痛緩緩脫下雨衣,左手肘有兩處加起來差不多五十元硬幣大小的擦傷(幸好雨衣沒破,沒有砂石混入傷口),左膝蓋僅有少部分的擦傷,左腳踝外側在只有涼鞋的保護下,呈現出一個十元硬幣大的傷口。除此之外,我沒有骨折、沒有扭傷(之後在雙腳小腿內側有明顯淤青);小白沒有明顯的傷痕(只有在前身的黑色邊殼有點刮花、黑色的煞車把手末端被刮出了鐵色的刻痕)、引擎重新發動也沒有異樣。我們還活著。

我在下一秒猛然想起一件更重要的事!我沒帶急救包出門!!回想起出發的前一刻決定放下急救包,竟然是個錯誤呀~~!!(第一次沒帶急救包出門的代價真大)看著左腳踝的鮮血混雜著雨水沾到涼鞋上,我只好先用開水沖洗一下腳部的傷口,然後就重新穿上雨衣並發動引擎,再次向館前路服務社出發。

當下時間是22:50

一路上裝做若無其事的讓小白載著我,剛發生的事卻歷歷在目,至今依然回想著:萬一當時有個萬一,那會怎麼樣?大家會在活動缺少我的情況下繼續舉辦,並在當天事前或事後才獲得消息?還是會等6/1大家回家後才得知我的不幸?我們39期的96001——忠義,也是在我們授服前因車禍離去的,他事發當時在想些什麼呢?我至今能安然無恙,他有提醒我、助我一臂之力嗎?

手錶顯示23:20,我終於瘸著腿、穿著小飛俠雨衣抵達了服務社。我把小白停放在離服務社兩個巷口外的停車格(唉呦~我不確定再近一點的地方有沒有空位嘛……),深深的希望她沒有得內傷。一樓有一群器材組的同期在騎樓底下討論器材運送的問題,開心的打過招呼後(他們沒注意到我的傷口)我決定走樓梯上樓(迷之音:你剛剛沒摔到腦袋?)

夜晚依舊鬧轟轟的三樓青年廳,充斥著同期們的腳臭味(這我一點也不懷念= =)和歡笑聲(還是依然的吵死人~!!)。『大家好~!』我朝青年廳大喊。回應問好的同期此起彼落,大部分人還是很開心的一邊與同期聊天,一邊忙著手上的工作。我的活動搭檔向我散發水汪汪淹死人不償命的大眼,看得出她等待我的出現已久(知道是誰?)。乖~我馬上回來。瞄了一下對面鏡子上的我,除了因為雨衣搭配短褲涼鞋的關係看來有點邋遢之外,臉色倒沒出現蒼白的跡象。自行把雨衣晾起來後,我開始四處尋求急救箱的幫忙,結果沒幾個人有帶急救包?!是怎樣~大家都嫌急救包使用率太低就對了?!

手臂的傷口因為在路上不斷和雨衣衣袖摩擦,周圍都腫了一圈,腳踝的傷口到現在都還在流血,看來真是怵目驚心。經過同期手忙腳亂的簡易擦藥包紮後(同期,你/妳初級急救證的真實性還有多少?),便開始一邊練明天要上的活動,一邊不停回答同期們問我身上醜醜的紗布是怎麼來的熱門話題。

如今回想起來我還真的很幸運,身上沒有大片的傷口(大概是雨衣和雨水降低了我與地面的摩擦力和摩擦時的高溫吧?),握在煞車把手上的手指也沒斷掉(啊~之前在士林肯德基開三籌會前會時,我倒是曾在左轉時與後方機車擦撞,傷到我的左手背...);小白也沒因此而必須去整容或是養身(也許該找一天帶她去做全身健康檢查?);現在膝蓋只看得到些許黑色素沉澱,傷口都已結痂,在暑期營隊開跑前應該可以脫落;從頭到尾我都沒去看醫生,也沒產生敗血症之類的疾病。我只能說:阿彌陀佛~感謝三太子,貼在小白身上的平安符奏效了。阿們。

經過這次事件,我驗證了三大概念:

1.  十次車禍九次快,騎車請戴安全帽。

2.  急救包是服務員的必備裝備。

3.  請隨時複習急救技巧。

4.  一群嚕啦啦擠在同一個空間內真的是又吵又臭。

 

(附註:第四點是事實不需驗證,我只是想強調搞笑而已)

 

PS:我標題上說的第一次,是指我第一次騎車壘殘,不是我第一次忘記帶急救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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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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